穿遍萌物_分卷阅读_144(1 / 3)
既是顾衍陪林琅转悠,也是林琅陪顾衍转悠。
赵华站在二楼阳台,看到对面的住户推开花园的木门走出来,身边还跟着一只大黑狗,精神一振。
他今年25,以他的年纪和稍显普通的背景,想要住到此处,难如登天,但是他抱上了一个大腿,这便不是很难了。
但其实他并不是很喜欢那个男人,不过那个男人倒是挺喜欢他。
他说他想住到这里,二话不说就让他搬了进来。
然后他就发现,他只能在电视和网络世界里见到的男人,竟然就住在他对面,他在网上见到过这个男人年轻时的照片,帅到每看一眼都觉得心脏快要跳出来,而且,虽然这人已经不再年轻,可是看起来并不是很年迈,只不过头发全白,除了眼角的皱纹有点明显外,根本看不出来他已经六十多,或者七十?看起来和四十多岁的男人没什么区别,比他刚刚四十二岁的干爸爸英俊有魅力太多,不不不,他的干爸爸,根本不如他,两人根本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
他的身姿一如当初那样挺拔,岁月给了他年轻人没有的风姿和气度,眼角眉梢依旧凌厉慑人,年纪只是将他的魅力加深了。
令他怦然心动,恨不得奉献自己的身心,只想与他相伴在一起。
自从知道他住在对面后,赵华每天都期待着对方能出现在小区里。
可是整个冬天,他出现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出来也都是直接乘车离开,倒是常有一个年轻的男人拎着东西出现在他家的门前,通过网络上的科普,他知道对方是他的外甥,难怪眼角眉梢有几分他的影子,不过,却不及他舅舅有魅力。
赵华去卧室穿上外套,围上围巾,对着镜子挑挑选选,心里担忧对方会不会已经走了,却又怕第一次出现在对方的眼前,留下不够帅气的印象,终于挑到一条满意的围巾,赵华拨拉了一下头发,直奔楼下。
这几天那个男人刚好出国,恰好给了他接近那个人的机会。
真是太好了。
当赵华出现在顾衍和林琅面前时,他手里也牵了一条狗,是拉布拉多,他对养狗没那么热衷,这狗是他干爸爸送给他的,之前嫌它多余,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让他能有个更自然的开场白。
他主动跟顾衍搭话,就像大多数的狗友碰面那样。
“你这宠物看着真帅气啊,是什么品种?”一脸的好奇,将那一脸的爱慕隐藏的特别好。
林琅看一眼这个突然出现的年轻人,第一印象是“这小孩长得真帅”,第二眼是“他手里的狗可比一身黑的他帅多了”,不过男孩子,喜欢一点特别的,太正常了,他是这样理解的。
听到有人夸林琅,顾衍有些凌厉的眉眼便柔和了不少,犹如巍峨的冰山化作春水,这又是一种与之前不同的魅力,赵华的心跳动的越发厉害。
——他可真帅。
顾衍看向林琅,林琅也看着顾衍,两人的眼睛里都是笑意。
顾衍的神情仿佛在说:“你看,有人在夸你。”很是骄傲,与有荣焉。
林琅的眼神则透露出:“夸我,说明你把我养得很好。”都是你的功劳哦,全是信任。
冰山虽然化作了春水,但遗憾的是冰山不是为他融化,赵华在旁边静静的看着顾衍,有点嫉妒他身旁的那条狗。
要是自己能被那样的眼神对视,真是死了也甘愿啊。
顾衍回头礼貌地对赵华说:“谢谢,你的狗看起来也很精神,是拉布拉多?”语气客气。
“是啊,比较温顺,小时候可淘气了,曾经把厕所里的卷纸撕的满屋子都是碎纸片。”赵华一脸的无奈,脸上带着笑。
他知道自己的笑容很耀眼,一般人,见到这样的他,没有不沦陷的。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对方说完那一句客套话后就垂眸不再看他,而是看着身边的那条狗。
赵华的笑容僵了。
隐去僵硬的神情,赵华摸摸手里牵着的拉布拉多,再接再厉。 ↑返回顶部↑
赵华站在二楼阳台,看到对面的住户推开花园的木门走出来,身边还跟着一只大黑狗,精神一振。
他今年25,以他的年纪和稍显普通的背景,想要住到此处,难如登天,但是他抱上了一个大腿,这便不是很难了。
但其实他并不是很喜欢那个男人,不过那个男人倒是挺喜欢他。
他说他想住到这里,二话不说就让他搬了进来。
然后他就发现,他只能在电视和网络世界里见到的男人,竟然就住在他对面,他在网上见到过这个男人年轻时的照片,帅到每看一眼都觉得心脏快要跳出来,而且,虽然这人已经不再年轻,可是看起来并不是很年迈,只不过头发全白,除了眼角的皱纹有点明显外,根本看不出来他已经六十多,或者七十?看起来和四十多岁的男人没什么区别,比他刚刚四十二岁的干爸爸英俊有魅力太多,不不不,他的干爸爸,根本不如他,两人根本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
他的身姿一如当初那样挺拔,岁月给了他年轻人没有的风姿和气度,眼角眉梢依旧凌厉慑人,年纪只是将他的魅力加深了。
令他怦然心动,恨不得奉献自己的身心,只想与他相伴在一起。
自从知道他住在对面后,赵华每天都期待着对方能出现在小区里。
可是整个冬天,他出现的次数却屈指可数,出来也都是直接乘车离开,倒是常有一个年轻的男人拎着东西出现在他家的门前,通过网络上的科普,他知道对方是他的外甥,难怪眼角眉梢有几分他的影子,不过,却不及他舅舅有魅力。
赵华去卧室穿上外套,围上围巾,对着镜子挑挑选选,心里担忧对方会不会已经走了,却又怕第一次出现在对方的眼前,留下不够帅气的印象,终于挑到一条满意的围巾,赵华拨拉了一下头发,直奔楼下。
这几天那个男人刚好出国,恰好给了他接近那个人的机会。
真是太好了。
当赵华出现在顾衍和林琅面前时,他手里也牵了一条狗,是拉布拉多,他对养狗没那么热衷,这狗是他干爸爸送给他的,之前嫌它多余,今天终于派上了用场,让他能有个更自然的开场白。
他主动跟顾衍搭话,就像大多数的狗友碰面那样。
“你这宠物看着真帅气啊,是什么品种?”一脸的好奇,将那一脸的爱慕隐藏的特别好。
林琅看一眼这个突然出现的年轻人,第一印象是“这小孩长得真帅”,第二眼是“他手里的狗可比一身黑的他帅多了”,不过男孩子,喜欢一点特别的,太正常了,他是这样理解的。
听到有人夸林琅,顾衍有些凌厉的眉眼便柔和了不少,犹如巍峨的冰山化作春水,这又是一种与之前不同的魅力,赵华的心跳动的越发厉害。
——他可真帅。
顾衍看向林琅,林琅也看着顾衍,两人的眼睛里都是笑意。
顾衍的神情仿佛在说:“你看,有人在夸你。”很是骄傲,与有荣焉。
林琅的眼神则透露出:“夸我,说明你把我养得很好。”都是你的功劳哦,全是信任。
冰山虽然化作了春水,但遗憾的是冰山不是为他融化,赵华在旁边静静的看着顾衍,有点嫉妒他身旁的那条狗。
要是自己能被那样的眼神对视,真是死了也甘愿啊。
顾衍回头礼貌地对赵华说:“谢谢,你的狗看起来也很精神,是拉布拉多?”语气客气。
“是啊,比较温顺,小时候可淘气了,曾经把厕所里的卷纸撕的满屋子都是碎纸片。”赵华一脸的无奈,脸上带着笑。
他知道自己的笑容很耀眼,一般人,见到这样的他,没有不沦陷的。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对方说完那一句客套话后就垂眸不再看他,而是看着身边的那条狗。
赵华的笑容僵了。
隐去僵硬的神情,赵华摸摸手里牵着的拉布拉多,再接再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