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王朝(出书版)_分卷阅读_27(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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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3年,萨班与其两个侄子八思巴和恰那多吉随使者上路,一路上讲经传法,1246年八月到达凉州。此时,正值大蒙古国选举大汗的忽里勒台召开之际,阔端不在凉州。第二年一月,萨班一行才得以谒见阔端,他为阔端讲经说法,治病禳灾,很受器重。阔端说:“汝携带如此幼小之八思巴兄弟及侍从一起前来,是眷顾于我。汝以头来归顺,他人以脚来归顺,汝系因我召请而来,他人则是因恐惧而来,此情吾岂能不知!八思巴兄弟先前已习吐蕃教法,可仍着八思巴学习之,着恰那多吉学习蒙古语言。若吾以世间法护持,汝以出世间法护持,释迦牟尼之教法岂有不遍弘于海内者欤!”实际上,阔端在学习佛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向萨班劝降。萨班受到的礼遇,使他确信依靠蒙古贵族将有利于萨迦派的发展。因而在这里萨班已经代表西藏各派势力同蒙古贵族进行了谈判,并决定西藏归附蒙古。条件是蒙古国在西藏调查户口,编造清册。征收赋税,任命达鲁花赤;西藏各派僧俗人士,仍可继续任职,从而确定了蒙古贵族依靠萨迦派控制西藏的方针5。
  1251年,蒙古诸王、大臣的忽里勒台选举蒙哥为蒙古国大汗。蒙哥任命其弟忽必烈总漠南军国事。萨班归降蒙古的决定并没有得到全体藏地上层人士的认可,甘、青和川西的一些部落还没有完全归附,西藏的一些教派上层也在进行抵制。蒙哥一方面遣和里祷统吐蕃等处蒙古、汉军,与两淮、四川等处蒙古、汉军,“皆前征进”。一方面利用萨迦派上层与阔端的关系继续对各派上层进行劝降活动。
  十一月,萨班死,八思巴继为萨迦派教主。宪宗二年(1252),蒙哥下令在汉地、斡罗斯和吐蕃等地清查户口。八思巴以萨迦派教主的身份写信给西藏僧俗上层,一方面通报萨迦·班智达病逝的消息,一方面通报蒙哥即位和清查户口的有关情况,并遣格西多吉周和松布等与清查使者同往,以便向吐蕃上层解释详情,避免惊惧,保证括户顺利进行。
  在清查西藏户口的基础上蒙哥依照在其他征服地区的先例对西藏地区也实行了分封,将止贡划归自己、察巴分给忽必烈、迦萨分给阔端、噶玛分给阿里不哥,旭烈兀则得到了帕竹派地区。
  忽必烈受命征云南。夏,驻军六盘山,遣使凉州迎请。
  萨迦·班智达,八思巴与阔端子蒙哥都至六盘山会见忽必烈。忽必烈留下八思巴,与之结成施主和福田关系。这是八思巴与忽必烈的第一次会见,它对八思巴的一生产生了重大影响,为萨迦派与元朝统治者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当时,忽必烈的军营中已经有一些本封地的察巴噶举派僧人。但是,他们知名度不高,影响不大。当时,南宋军队在边界上坚壁清野,对忽必烈自临洮进军四川不利,他决定取道甘、青、川藏区,对南宋实行战略包抄。为了顺利地通过藏区,他需要一位威望高、影响大的藏族上层人士的协助。于是他邀请在凉州的萨迦派教主八思巴和噶玛噶举派教主噶玛拔希到军营中会见。
  八思巴大约在该年冬天至忽必烈军营,向忽必烈介绍了西藏的历史、宗教情况。在王妃察必的鼓励下,忽必烈开始接受佛教。
  宪宗三年(1253)新年,忽必烈接受了萨迦派的密法灌顶,在察必的支持调停下,与八思巴结成了施主与上师的关系6,而噶玛拔希却迟迟未到。
  在忽必烈南伐大理时,八恩巴在凉州主持了其伯父萨迦·班智达灵塔开光仪式。当忽必烈自云南北返时,他再一次到军营中会见其施主,并追随忽必烈到达汉地。忽必烈对年轻的萨迦派教主八思巴远道来投十分重视,“颁给八思巴一份称为‘藏文诏书’(扎撒博益玛)的文书,肯定八思巴作为他的宗教上师地位,重申自己皈依佛法,担任佛教的施主”7。
  宪一宗四年(1254)夏,八思巴前往朵甘思(指今西藏那曲专区东部、昌都专区北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北部、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一带地区),可能为迎请传戒上师和宣谕藏文诏书。不久,又返回忽必烈营地,并见到了忽必烈自大理带回的佛牙舍利。
  宪宗五年(1255)新年,八思巴向忽必烈敬献《新年吉祥祝辞》,称忽必烈为“尊胜人主”,祝愿他“胜于各方”8。至此,忽必烈与八思巴之间的特殊的宗教与政治关系正式确立。同年噶玛拔希也曾晋见忽必烈,但他拒绝了忽必烈请他长期留在身边的要求,并转而到漠北投靠蒙哥和阿里不哥。后来,在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汗位之际,他因涉嫌支持阿里不哥受到了忽必烈的惩罚,从而失去了依靠最高统治者发展本派势力的机会,八思巴便成为忽必烈身边唯一重要的西藏宗教和政治势力的代表9。
  这一年夏天,八思巴到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接受比丘戒,完成了成为一名正式佛教僧侣的全部仪式。然后又返回忽必烈营帐。
  宪宗七年(1257),忽必烈与蒙哥兄弟间矛盾公开化,忽必烈被解除了兵权,不能参加对宋战争;阿兰答儿、刘太平等开始检查陕西、河南钱谷出入,忽必烈处境困难。为了趋吉避凶,忽必烈需要宗教保佑,二月,八思巴为他举行了称为“烧施”的宗教活动,三月,写了《五天女赞》,为忽必烈禳灾祈福10。夏季,八思巴朝拜佛教四大名山之一的五台山,以一个佛教徒的眼光,写诗赞颂五台,在西藏佛教界影响甚大。冬,忽必烈亲自朝见蒙哥,兄弟释嫌,重归于好,忽必烈处境改善,八思巴的地位也相应提高。
  宪宗八年(1258)春夏之交,忽必烈受蒙哥之托,在开平主持释道两教关于《老子化胡经》真伪的辩论大会,除汉地儒生、道士、佛教僧人外,还有吐蕃、河西、大理等地僧人参加,八思巴也参加了这一“汇集了当时大半个中国的释、道、儒三家精英的学术大会”。他以自己广博的知识、雄辩的口才,向道士问难并使之辞穷,从而使佛教理论在这次辩论中战胜了道教,道士十七人依约被罚削发为僧。这场辩论对忽必烈尊崇佛教无疑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自1254年到1260年,八思巴多数时间在忽必烈军营或王府,从事佛教理论的研习修持,为忽必烈及其诸妃、诸子祈福禳灾。当忽必烈自湖北返回燕京时,他也自开平到达那里。显然,他也是忽必烈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支持者之一。
  中统元年(1260),元世祖忽必烈尊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统释教”。至元六年(1269),八思巴献上所创新字(八思巴蒙古文),七年(1270),忽必烈再次请求八思巴向他传授灌顶时,改西夏王的玉印为帝师印,又封八思巴为“皇天之下,大地之上,梵天佛子,化身佛陀,创制文字,护持国政,五明班智达帝师”。
  帝师是皇帝和皇室成员的老师和精神支柱,也是全国佛教僧人的领袖,位在诸王之上。帝师嗣位,要赐封诏玉印,宣谕天下;新君即位,要对帝师降诏褒奖;颁发给帝师的诏书为专用的“珠诏”,帝师至京师,用皇帝出行仪仗之半为前导,百官效迎。
  帝师代表佛教保佑皇帝,为皇室作各种名目的佛事,如为皇帝和皇室成员祝延圣寿、禳灾祛难、祈祷国泰民安等等。在思想文化方面,就忽必烈个人而言,他即利用汉儒在汉地实行汉法,也利用藏传佛教为巩固其统治服务。忽必烈非常重视八思巴所创的蒙古新文字,新字一经进呈,他立即下诏在全国推行。新字是以藏文字母为基础创制的一套拼写符号,采用竖行自左至右的书写方式,“它可以用来拼写蒙古、汉、畏兀、藏等语言,所以实际上是供元朝统治下的各民族共同使用的一套拼音字母。它的创制可以说是在元朝统一中国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扣算统一各民族文字字形的尝试,也是第一次用一套拼音字母来记写汉语的尝试。对元朝将众多的民族统一为一个大帝国和消除或减少民族间语言文字上的隔阂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忽必烈与八思巴的历史性会见和他们之间宗教、政治关系的确立对元朝的统治、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都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注释1《汉藏史集》,达仓宗巴·班觉桑布著,陈庆英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2参见(意)杜齐著,李有义、邓锐龄译《西藏中世纪史》,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室、民族学室,1980年(内部资料);陈庆英《元朝在西藏地区设置的军政机构》,戡《西藏研究))1992年第三期。但二者所论仍有不同,社齐氏认为1206年,成吉思汗曾将西藏作为征伐目标,西藏各方共同协议遣使无条件向成吉思汗投降;陈庆英认为:“成吉思汗西征时,蒙古军到过拉达克一带,在藏族地区中,阿里地区可能最早归附蒙古,蒙古在该地设有都元帅。”
  3多尔答进军西藏,藏文史籍《青史》、《西藏王臣记》、《汉藏史集》、《新红史》等都有记载。“木门人家”,即指藏族。
  1253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由于察巴是忽必烈的封地,在他的军营中,已有察巴派僧人,但他们都不太知名。
  4《西藏王臣记》载,使者为大元长官垛达(多尔答)。他在《请示迎谁为宜的详禀》中说:“在边野的藏区,僧伽团体以甘丹派(噶当派——引者注)为大;善顾情面以达隆法王为智;荣誉德望以枳空·敬安大师为尊(枳空即止贡——引者注);通晓佛法萨迦——班智达为精。”第五世达赖喇嘛著,郭和卿译,民族出版社,1983年。
  《萨迦世系史》载邀请萨班的诏书称:
  “长生天气力里,大福荫护助里,皇帝圣旨。
  晓谕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贝桑布。朕为报答父母及天地之恩,需要一位能指示道路取舍之喇嘛,在选择之时选中汝萨班,故望汝不辞道路艰难前来。若是汝以年迈(而推辞),那么,往昔佛陀为众生而舍身无数,此又如何?汝是否欲以汝所通晓之教法之誓言相违?吾今已将各地大权在握,如果汝指挥大军(前来),伤害众生,汝岂不惧乎?故今汝体念佛教和众生,尽快前来!吾将令汝管理西方众僧。
  赏赐之物有:白银五大升,镶缀有六千三百粒珍珠之珍珠袈裟,硫磺色锦缎长坎肩,靴子,整幅花绸二匹,整幅彩缎二匹,五色锦缎二十匹等。着多尔斯衮和本觉达尔玛二人赍迭。龙年八月三十日写就。”
  阿旺贡噶索南著,陈庆英、高禾福、周润年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9年。
  5《萨迦世系史》载萨班给众弟子的信中说:“(汗王)又曰:若能唯命是听,则汝等地方及各部之部众原有之官员俱可委任官职,对于由萨迦之金字使和银字使召来彼等,任命为我之达鲁花赤等官。为举荐官员,汝等可派遣干练使者前来,将该处官员姓名、百姓数目、贡品数量缮写三份。一份送来我处,一份存放萨迦,一份由各自长官收执。另需绘制一幅标明某处已归降及某处未归降之地图,若不区分清楚,恐已降者受未降者之牵累,遭到毁灭。萨迦金字使者应与各地官员商议行事,除利益众生之外,不可擅作成福。地方官员亦不得在不与萨迦金字使商议的情况下擅权作主。不经商议而擅自妄行是目无法度,若获罪谴,我在此亦难求情,惟望汝等众人同心协力。”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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