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公是猎户_分卷阅读_52(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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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琳哦了一声,神色黯淡了下去,“那算了,你把皓哥儿给我吧。”
  方丽没理会她伸过来的手,闪身避开,“你还是先把饭吃了,要是实在担心,孩子我替你看着,你去衙门口瞧瞧去。”
  若问方琳想不想去衙门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她当然是想的,可是方琳也知道段南山不愿意让自己去,否则不会特意早起离开,所以她摇了摇头,“不用,我去了也帮不上什么忙,该说的都写在诉状上头了,就看衙门那边怎么说了。”
  民告官,告的还是京城里的大官,朱县令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当然不敢审这样的案子,更何况孟庆余如今人在京城,这只有原告,没有被告,案子怎么能审的下去呢。幸而如今青阳正闹着旱灾,有两位官职比他高,权力比他大的主儿在青阳,也不是别人,正是江北督军何武和越州太守陈康平。
  陈太守捏着那一纸诉状的角儿,嘴角还噙着一丝笑,对一旁的青年道,“我说石磊,你这亲戚可不是个善茬啊,胆子挺大,一告就告到了孟尚书的头上,知不知道他现在统领户部,连皇上这回要拨赈灾的银两,都得看他的脸色呢。”
  “南山自小在山中长大,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他只不过做了为人子女该做的事情罢了。”官场上的那些糟心事儿,石磊这些日子也了解到了不是,但他并没有胆怯,一番话说得不卑不亢。
  陈康平拍了拍他的肩,叹了口气道,“这回这事不好说,你也知道,何督军是孟尚书的人,现在他手里还捏着三十万两的赈灾银子,为了越州的百姓,我也不能同他对着来。”
  “太守大人多虑了,这次的事儿,南山一个字也没跟我讲,摆明了是不想拖累我,更不会牵连到太守大人您的身上。”陈康平是个好官,他为官清明,体恤百姓,可同样,他保护的,永远只是大多数人的利益,一个死去多年的人,是不值得他出头的,这个道理石磊不是不明白,可他还是觉得有些心酸,像陈康平这样的人尚且如此,就更不用提其他的人了。
  ☆、第112章 倒打一耙
  直到日落黄昏,方琳也没能等到段南山回家,她心里头跟着了火似的焦急,可却又毫无办法。
  兴许是感受到了她身上那种浓浓的不安,从晌午开始,只要她一不见,皓哥儿就哭个不停,哪怕是让方丽抱着也不行。
  “要不,还是等石磊回来问问他吧。”虽说是亲戚,但实际上,方丽两口子同这位表妹夫的关系并不如方琳她们那么亲近,要不然,她此时早就出去找石磊打听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方琳心里烦躁不已,可仍旧强逼着自己静下心来,她不能乱,她要是乱了,孩子怎么办?家怎么办?
  思索良久之后,她抱着皓哥儿,对忧心忡忡的方丽道:“现在最重要是是弄清楚南山去了衙门那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为什么现在还没回来?我出不了门,你去也不合适,这事我觉得只能托给蕊姐儿了。”
  “平安媳妇?也对,正好这事的来龙去脉她也知道了,那咱现在去找她吧。”方丽这回过来倒没抱孩子,把钰哥儿交给了赵老太太照看。
  沈家因为没分家,到如今都是家里的女人们轮换着做饭的,正巧这天轮到石蕊,方琳姐俩到厨房的时候,她正坐在灶台前生火,桌上是切成一块一块的黄面饼子,正等着下锅蒸熟。
  “你们怎么就吃这个?”方丽有些想不通,按说如今一家子都有了生计,怎么会还顿顿吃黄面饼子就咸菜,连个菜也不炒。
  “哦,这个呀,这个是我跟平安两人吃的,我爹我娘,还有大伯大伯娘、爷爷奶奶他们,吃的都是白面馍馍。”石蕊打着了了火石,点了把晒干的玉米叶子,塞进灶下,解释道:“现在外头不是闹旱么,大伯娘说是怕我们粮食不够吃,特意把自家的黄面换给了我们,我寻思着这放着也是放着,我跟平安又不挑食,索性就慢慢先吃着。”
  方丽无语道,“她叫你换你就换啊,你是个傻的,二舅母怎么也不拦着你,这外头是闹着旱呢,但咱们城里头前一阵儿不是才发了救灾的银子嘛,要不然她跟大舅生意能做得下去,我看她是嫌外头白面贵不肯买,专门坑你这脑袋笨的。”
  “一家人嘛,再说了,她都说了,我总不能硬说不换吧,反正换成黄面还能多吃些时日。”石蕊笑了笑,见灶下的火燃得旺了,便顺手添了一把柴,这才问道,“你们来找我有事?”
  “是我找你有事。”方琳一路抱着皓哥儿走过来,胳膊有些酸痛,于是将怀里的孩子换了个方向抱着,“南山今儿一大早出了门,我想他是因为昨儿的事去了衙门,本来寻思着他晌午就能回来,到等到现在也没见他的人影,我本来想出去看看,可刚一走皓哥儿就哭,实在是离不得人,所以想请你去衙门问问,毕竟那些个差役你都认得。”
  石蕊一听是这事,连忙站起身,“难道是我昨儿说错什么话了?”
  “跟你没关系。”方琳摇摇头,“不管你说什么了,他爹这事南山肯定是要翻案的,我现在就是担心他在衙门出什么事。”
  “那成,我现在去看看。”石蕊一边说一边解围裙,“那什么……琳表姐,丽表姐,饼子我都弄好了,你们等水烧开了帮我蒸一下,要是平安回来了我还没回,就跟他说不用等我吃饭了。”
  石蕊这一走,方琳觉得自己的眼皮跳个不停,她抓住方丽的手,不安地问道,“不会真出什么事儿了吧?”
  要说事儿,还真有,这得从段南山敲响县衙外头的那面鸣冤鼓开始说起。
  众所周知,若有大冤、深冤、隐冤者,可敲响鸣冤鼓,官府会对其进行优先审理,但为了避免有人闲着无事乱击鼓,朝廷律法规定,鸣冤者须受杖刑方可陈情。
  青阳县衙外头的那面鼓都不知道闲置了多久,以至于段南山每敲响一次,鼓面上便扬起一层灰。
  升堂倒是很快,段南山受了那十杖,因为衙役有心放水,手底下没用多少力气,他身体底子又好,伤倒算不上太严重,仍旧在公堂上站得笔直。
  朱县令收到那份供状,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你……你……你要告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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